2009年2月27日 星期五

(回顧) 網路十三年: 回應馬英九與巧克力之同志團體應有的認識

這個回應,本是在批踢踢的gay版中,針對版標[不要再把同志當鬥爭工具]的反思,如今移至此,以玆存記。

在苦勞網,見國內相關團體對巧克力新聞事件的聲明與回應,實有非常非常多的感慨在心,但亦對台灣的同志運動及同志在人民心中的正向圖像,抱持相當樂觀之看法,以下全錄其聲明:

一、政客藉社會歧視,影射、爆料攻擊政治對手,同志長期深受
污名與歧視之苦,對此借刀殺人行徑,感到不恥並提出強烈譴責。

二、性傾向身份是個人隱私,不該成為被迫表態的議題。

三、同志團體呼籲媒體,與其追逐、窺探個別政治人物的性傾向,
不如關切「為何性傾向、性別氣質一再成為政客互相攻擊的武器?」
「有多少校園同志在這種惡質文化中受到傷害?」等公共議題。

四、政治人物如果這麼關心同志議題,更應該表態的是,對於「同志
婚姻權立法」是否支持,而非每每面對此議題時,以「社會共識」閃
躲、逃避。

聲明團體: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、台灣性別人權協會、晶晶書庫
2009年2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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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認為,當事人既然是政治決策者,自然當以此事件為本,發布相關政策宣示,以讓台灣同志的平權作為,得到公部門級與法律的保障。一味撇清,非旦無助媒體惡質的報導,亦有失作為政府政策的積極作為。

說台灣無同志史,是說台灣的公部門,始終對於性/別認同,是採取隱諱與逃避的態度。而宣稱代表台灣同志的第三部門,面對衝突/歧異/問題,亦始終站在保護主義與對立主義的立場,幫隱諱/逃避的政治態度/不作為,
找性/別隱諱化的合理藉口。

在這樣的社會氛圍裡,同志歷史該怎麼記載,沒有。亦說,台灣無史,固無同志史也,實有相當之道理。因為,面對衝突,同志團體的表態,等於沒有表態。性傾向是個人隱私,可性別意識/認同,卻是公眾議題。老是覺得
受污名、受歧視,那歷史的記載裡,所有的運動就只剩下這些了。但真正的歷史發生現況,是如此嗎? 活在當下的人,恐怕都不做如是想。

那為什麼每次可藉題發揮的事件,團體聲明總把負面形象自掛嘴巴? 蓋團體的圖像開始自我投射也。投射出先打入負面的同志個人形象,再藉以形塑力量(如果有的話,通常是沒有),藉以控訴社會的污名化。

那台灣會有同志史嗎? 恐怕只會有台灣同志污名化史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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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馬英九與巧克力事件,多數支持同志平權的人,都大聲撻伐政治人物與媒體的共謀,多數人都去反抗政治
的血腥與殘暴,逼迫我們馬領導者,公開自己的性傾向云云。

然而,我想說的是,事實(或媒體事實,尤其是藍色傾向媒體)真是做如此呈現嗎?我打一個大問號。我講我的感覺,那就是在這場看似惡質報料的戲碼中,誰是受害者?誰是得利者?如果大家都認為,政治/媒體是個權力爭奪的遊戲的話,那上數的問題就不得不去做相應的理解。

那真正底層的同志社群或個人,扮演的是什麼角色?我敢說,是相對呼應這場戲碼的被動角色、是說也說不清自己立場的犬儒角色,因為政治的西瓜現實,就算馬說出了我是同性戀的話、就算謝都說了同志戀情應尊重的話,同志人權亦不會相對的提升。為什麼? 這裡面,代表同志的團體,自我就將自我的身分認同,著實地打入了一個誨暗的私領域的運作空間,這空間基本上不容(自己或媒體或政治人物)政治操作的。

好。我看到的這就是這場戲碼中,同志團體的預設:不容政治勢力介入性別認同的私領域(後來說的重視同志xx法就是悖論了)。那還要爭什麼?水能載舟,亦能覆舟,但沒有水,就甭玩了。
It's over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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