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2月21日 星期一

(回顧) 網路廿一年: 愛自己

剛逛朋友的部落格中說道:
希臘神殿上有個[認識你自己](know thyself)指示,
暗示神並不給你答案,一切都是你自己的自由意志決定。

然而,人的自由意志有這麼大的力量嗎?
發生在愛情這件事中,顯然並非百分百彰顯其效力:
我們千方百計想愛對方;然而卻全然遺忘愛自己的能力。

遺忘了愛自己、去愛對方;
對方卻自私地行使其自由意志接收你的愛。
可是,他所接收的,卻包含了一個不愛自己的空軀體。

換句話說,這愛是有所缺憾的,
因為在於愛人的這一方或雙方,
同時在愛對方時,失去了愛自己的自由意志。

[愛自己](love thyself)成了愛情中的預設條件,
也是自由意志得以百分百展現在愛情中的必要手段。

沒有留言: